各位同学:
为激励广大学生志存高远、脚踏实地、全面发展、勇担使命,成长为“胸怀壮志、明德精工、创新包容、时代担当”的领军领导人才,积极营造优良班风舍风学风,根据工作安排,研究院启动2024-2025学年优秀个人的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基本情况
(一)评选项目及范围
1.最美大学生、最美大学生提名:全日制在册学生;
2.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全日制在册学生(不含2025级新生和2025年硕转博学生),参评学生学号及班级见附件1;
(二)评选名额
优秀学生标兵 |
优秀学生 |
优秀学生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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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
研 |
本 |
研 |
本 |
研 |
0 |
1 |
0 |
7 |
0 |
1 |
二、评选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思想进步;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且不处于纪律处分期内;
3.品德高尚,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为人正直,诚实守信,有信念、有梦想、有奋斗、有奉献;
4.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学风严谨,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化艺术活动,体育成绩达标,具有较高的审美素养;热爱劳动,讲究卫生;
6.评选学年或学期内常驻郑州者优先。
三、最美大学生、最美大学生提名评选
(一)参评条件
符合个人奖项评选基本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者:
1.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社会责任感强,在师生中口碑好、声誉高,在学校或社会具有较高的影响力;
2.个人事迹正能量、真善美,能够代表学校学生群体“领军领导人才”,切实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3.近三年内获得过国家级奖励,因突出事迹被广泛关注,得到校级以上官方媒体报道;
4.曾获“最美大学生”荣誉称号的学生不再参评;曾获“最美大学生提名”荣誉称号的学生可参评“最美大学生”。
(二)评选程序
1.申请同学登录“学生综合数据平台(http://stu.bit.edu.cn)”-“荣誉称号”模块选择“最美大学生/提名”,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表(10月26日中午12点前)。填写事迹内容主要集中在近三年(2022年9月以来),简明扼要、事迹突出,同时将相关事迹证明材料上传附件;
2.研究院开展初评工作(10月28日),推荐1-2名学生参加学校评选;
3.学生工作部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获评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4.校长办公会审定获奖名单后,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并记入个人档案。
四、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一)优秀学生
符合个人奖项评选基本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研究生上一学年积极参与科研实践,学术成果符合评定要求,获得一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
2.个人为国家和社会作出特殊贡献,产生较好社会影响,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或得到重要主流媒体广泛报道,为学校赢得声誉。
(二)优秀学生标兵
符合“优秀学生”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者:
研究生上一学年积极参与科研实践,学术成果符合评定要求,科研成果突出,获得特等“学业奖学金”。
(三)优秀学生干部
担任校院两级学生组织部门负责人以及党团组织、班集体主要学生干部,符合个人奖项评选基本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者:
研究生上一学年积极参与科研实践,学术成果符合评定要求,获得“学业奖学金”;且担任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工作中热心服务、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四)评选程序
1.申报阶段
1)个人荣誉称号申报(10月28日中午12点前)
a.线上申报:申请同学需登录“北京理工大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http://stu.bit.edu.cn)-“学生工作部”-“荣誉称号”进行申请填写相关信息;
b.电子版材料提交:
附件2:评优个人情况简表EXCEL(附件2)
附件3:评优证明材料PDF(附件3,仅限2024-2025学年内成果,并与申请材料一一对应。其中包含加盖教学专用章的2024-2025学年成绩单)(证明材料word填写完成后,转为PDF文件并提交)
电子版文件格式为“优秀学生/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学号+姓名+个人情况简表/证明材料”,发送至wangkaiyue@bitzz.cn,所有电子版材料单独上传为附件,切勿打包,邮件主题命名“优秀学生/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学号+姓名”。
【注】所有成果仅限2024-2025学年内(计算时间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证明材料一一对应。用于申请荣誉的各项成果需以“北京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创新成果视同研究生第一作者。包括已正式发表的论文(已正式刊出或在线公布的,具有年、卷、期、页号的论文)、出版的论著、授权发明专利、高水平创新竞赛获奖或表彰。同一成果不能在不同年度重复使用,一经查出,取消本次及后续参评资格。所有申请材料请如实认真填报。
2.研究院评选
研究院组织学生工作小组评审会,将会坚持“民主、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把握评选标准,综合考虑学生上一学年成绩、奖学金等级、学生工作、已获奖励情况、申报材料完整程度等条件,全面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情况,评选结果将在研究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后名单报送学校;
4.学生服务中心对初评名单进行初步审核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评选情况和获评名单报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部提请校长办公会审定;
5.校长办公会审定获奖名单后,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并记入个人档案。
【注】表彰奖励获得者因犯罪被依法判处刑罚的,通过弄虚作假、违反规定程序等获取表彰奖励的,有严重损害表彰奖励声誉行为、影响恶劣的,将撤销其表彰奖励并收回证书。
五、其他说明
1. “最美大学生”“最美大学生提名”二者不可兼得,“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者不可兼得;
2. 学习成绩、奖学金获得情况、担任职务情况等只填写2024-2025学年情况;
3. 研究生学习成绩以研究生教务管理系统中2024-2025学年所有成绩为准;
4. 初评名单以待学校审核状态名单为准,学校复核中不符合评选条件的优秀个人,将取消其评选资格。
六、材料提交
1.最美大学生、最美大学生提名:于10月28日12:00前将纸质签字盖章版申请表(A4双面打印,不修改表格样式)及相关事迹证明材料交至学生工作部李艳老师处(良乡校区文萃楼A318办公室);
2.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经研究院评选推荐的优秀个人从系统中导出纸质版申请表,打印填写签字后,于11月5日12:00前提交至研究院5楼502办公室,研究院统一将材料报送至学校。
附件:1.郑州研究院学生学号及班级
2.评优个人情况简表
3.评优证明材料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