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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4-2025学年北京理工大学最美大学生、最美大学生提名、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激励广大学生志存高远、脚踏实地、全面发展、勇担使命,成长为“胸怀壮志、明德精工、创新包容、时代担当”的领军领导人才,积极营造优良班风舍风学风,根据工作安排,研究院启动2024-2025学年优秀个人的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基本情况

(一)评选项目及范围

1.最美大学生、最美大学生提名:全日制在册学生;

2.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全日制在册学生(不含2025级新生和2025年硕转博学生),参评学生学号及班级见附件1;

(二)评选名额

优秀学生标兵

优秀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0

1

0

7

0

1

二、评选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思想进步;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且不处于纪律处分期内;

3.品德高尚,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为人正直,诚实守信,有信念、有梦想、有奋斗、有奉献;

4.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学风严谨,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化艺术活动,体育成绩达标,具有较高的审美素养;热爱劳动,讲究卫生;

6.评选学年或学期内常驻郑州者优先

三、最美大学生、最美大学生提名评选

(一)参评条件

符合个人奖项评选基本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者:

1.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社会责任感强,在师生中口碑好、声誉高,在学校或社会具有较高的影响力;

2.个人事迹正能量、真善美,能够代表学校学生群体“领军领导人才”,切实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3.近三年内获得过国家级奖励,因突出事迹被广泛关注,得到校级以上官方媒体报道;

4.曾获“最美大学生”荣誉称号的学生不再参评;曾获“最美大学生提名”荣誉称号的学生可参评“最美大学生”。

(二)评选程序

1.申请同学登录“学生综合数据平台(http://stu.bit.edu.cn)”-“荣誉称号”模块选择“最美大学生/提名”,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表(10月26日中午12点前)。填写事迹内容主要集中在近三年(20229月以来),简明扼要、事迹突出,同时将相关事迹证明材料上传附件;

2.研究院开展初评工作(10月28日),推荐1-2名学生参加学校评选;

3.学生工作部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获评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4.校长办公会审定获奖名单后,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并记入个人档案。

四、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一)优秀学生

符合个人奖项评选基本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研究生上一学年积极参与科研实践,学术成果符合评定要求,获得一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

2.个人为国家和社会作出特殊贡献,产生较好社会影响,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或得到重要主流媒体广泛报道,为学校赢得声誉。

(二)优秀学生标兵

符合“优秀学生”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者:

研究生上一学年积极参与科研实践,学术成果符合评定要求,科研成果突出,获得特等“学业奖学金”

(三)优秀学生干部

担任校院两级学生组织部门负责人以及党团组织、班集体主要学生干部,符合个人奖项评选基本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者:

研究生上一学年积极参与科研实践,学术成果符合评定要求,获得“学业奖学金”;且担任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工作中热心服务、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四)评选程序

1.申报阶段

1)个人荣誉称号申报(10月28日中午12点前

a.线上申报:申请同学需登录“北京理工大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http://stu.bit.edu.cn)-“学生工作部”-“荣誉称号”进行申请填写相关信息;

b.电子版材料提交:

  附件2:评优个人情况简表EXCEL(附件2)

  附件3:评优证明材料PDF(附件3,仅限2024-2025学年内成果,并与申请材料一一对应。其中包含加盖教学专用章的2024-2025学年成绩单)(证明材料word填写完成后,转为PDF文件并提交)

电子版文件格式为“优秀学生/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学号+姓名+个人情况简表/证明材料”,发送至wangkaiyue@bitzz.cn,所有电子版材料单独上传为附件,切勿打包,邮件主题命名“优秀学生/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学号+姓名”。

【注】所有成果仅限2024-2025学年内(计算时间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证明材料一一对应。用于申请荣誉的各项成果需以“北京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创新成果视同研究生第一作者。包括已正式发表的论文(已正式刊出或在线公布的,具有年、卷、期、页号的论文)、出版的论著、授权发明专利、高水平创新竞赛获奖或表彰。同一成果不能在不同年度重复使用,一经查出,取消本次及后续参评资格。所有申请材料请如实认真填报。

2.研究院评选

研究院组织学生工作小组评审会,将会坚持“民主、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把握评选标准,综合考虑学生上一学年成绩、奖学金等级、学生工作、已获奖励情况、申报材料完整程度等条件,全面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情况,评选结果将在研究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后名单报送学校;

4.学生服务中心对初评名单进行初步审核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评选情况和获评名单报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部提请校长办公会审定;

5.校长办公会审定获奖名单后,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并记入个人档案。

【注】表彰奖励获得者因犯罪被依法判处刑罚的,通过弄虚作假、违反规定程序等获取表彰奖励的,有严重损害表彰奖励声誉行为、影响恶劣的,将撤销其表彰奖励并收回证书。

五、其他说明

1. “最美大学生”“最美大学生提名”二者不可兼得,“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者不可兼得;

2. 学习成绩、奖学金获得情况、担任职务情况等只填写2024-2025学年情况;

3. 研究生学习成绩以研究生教务管理系统中2024-2025学年所有成绩为准;

4. 初评名单以待学校审核状态名单为准,学校复核中不符合评选条件的优秀个人,将取消其评选资格。

六、材料提交

1.最美大学生、最美大学生提名:于10月28日12:00前纸质签字盖章版申请表(A4双面打印,不修改表格样式)及相关事迹证明材料交至学生工作部李艳老师处(良乡校区文萃楼A318办公室);

2.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经研究院评选推荐的优秀个人从系统中导出纸质版申请表,打印填写签字后于11月5日12:00前提交至研究院5楼502办公室,研究院统一将材料报送至学校。

 

附件:1.郑州研究院学生学号及班级

      2.评优个人情况简表

3.评优证明材料

 


2025年10月24日